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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3日,日本“西鬆建設”公司與中國二戰受害索賠勞工達成和解。圖為中國二戰勞工邵義誠(中)在記者會上與相關人士握手。 |
中評社香港11月10日電/日本《日本新華僑報》11月9日載文《值得警惕的日本戰後“庭外和解”》,摘要如下:
日前,日本西鬆建設與中國勞工達成庭外和解,備受屈辱的中國老人得到了應有的賠償,一場耗時16年的訴訟落下帷幕。這不禁讓人回想起9年前中國勞工耿純告鹿島建設侵害案,最終以鹿島建設對受害者進行補償和謝罪的庭外和解畫上句號。
兩個訴訟表面上看是個案.但結果都是“法內敗訴,庭外和解”,企業獨自謝罪和賠償。再對當天日本主流媒體的反應做了一個歸納,感覺有三點值得深思:
第一,事件的背景是強調在“太平洋戰爭”中。這含有一種和除中國以外的美國等同盟國作戰的多國大混戰的味道,含混了日本發動侵華戰爭性質。第二,強調企業“感覺到了歷史的責任”。一向強調“社會責任”的日本企業。其肩負的“社會責任”和“歷史責任”似乎是兩個範疇,“社會責任”顯得如此狹義。第三,強調“勝訴方”自主補償“敗訴方”,在沒有國家責任的前提下。企業對受害者進行賠償,是日本國內少有的案例,表現了“誠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