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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2008年9月25日拍攝的天津濱海新區夜景。 |
中評社北京11月10日電/日前,國務院批覆同意天津市調整濱海新區行政區劃。9日,天津市召開濱海新區管理體制改革動員大會。在經歷了幾年的經濟高速增長黃金期後,被譽為“中國經濟未來第三增長極”的天津濱海新區行政體制改革的序幕開啟。
濱海新區原有體制顯現弊端
新華社報道,天津濱海新區行政管理體制在不同的歷史發展階段均做過幾次調整。1994年,天津市決定開發濱海新區並設立濱海新區領導小組;1995年,天津市成立了濱海新區領導小組專職辦公室;2000年,天津市在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基礎上成立了濱海新區工委和管委會,作為天津市市委、市政府的派出機構。 2006年,濱海新區開發開放納入國家整體發展戰略後,天津在2007年成立了加快濱海新區開發開放領導小組。
“天津濱海新區的管理體制在每個特定時期都發揮了應有的作用,但隨著濱海新區開發開放的逐步推進,行政體制與現實發展之間產生了諸多矛盾和問題。”南開大學濱海開發研究院常務副院長周立群說,例如濱海新區內部行政效率低,規劃缺乏統一協調;下轄的幾個功能區和行政區相對獨立,各自為政,在一定程度上存在重複建設;資源不能得到合理有效配置,土地、資金、人才流動不暢等。
天津市市長黃興國說,“行政體制改革滯後帶來的問題,阻礙了濱海新區的發展,已經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
改革重點和方向明確
10月21日國務院批覆同意天津市調整濱海新區行政區劃,11月9日,天津市召開濱海新區管理體制改革動員大會,天津市市長黃興國向各區縣政府和各委辦局傳達了國務院的批覆,這一舉動標誌著濱海新區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全面啟動。
國務院同意撤銷天津市塘沽區、漢沽區、大港區3個行政區,設立天津市濱海新區人民政府,並以原有的塘沽區、漢沽區、大港區3個行政區域為濱海新區的行政區域。新的濱海新區人民政府將坐落在新港街道新港二號路。
黃興國從4個方面全面闡述了濱海新區管理體制改革的主要內容,一是建立統一的行政架構,撤銷濱海新區工委、管委會,撤銷塘沽、漢沽、大港區現行建制,建立濱海新區行政區,轄區包括塘沽區、漢沽區、大港區全境。東麗區和津南區的部分區域,不劃入濱海新區行政區範圍,仍為濱海新區產業規劃區域;二是構建精簡高效的管理機構。建立濱海新區區委、區人大、區政府、區政協,同級機構比原有3個行政區大幅度精簡;三是組建兩類區委、區政府的派出機構,一類是城區管理機構,成立塘沽、漢沽、大港3個工委和管委會,主要行使社會管理職能;另一類是功能區管理機構,成立九個功能區黨組和管委會,主要行使經濟發展職能;四是賦予新區更大的自主發展權、自主改革權和自主創新權,新區的事情新區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