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議題:減排目標和資金
哥本哈根峰會將集中在兩個議題上:具體減排目標和資金。發達國家須制訂到2020年的減排目標。根據IPCC的數據,如果到2020年全球溫度比工業革命前高2℃以下,發達國家的碳排放量要在1990年基礎上減少25─40%。而富國公開提出的減排量為在1990年的水平上減少15%,美國提出將減排4%左右。發展中國家則須“行動起來”參與減排活動。中國則承諾到2020年,單位國內生產總值碳排放比2005年減少40─45%。
新興國家希望發達國家政府投入大量資金適應並減緩氣候變化。中國提到,每年將投入4000億美元應對氣候變化(原文如此──環球網編者注)。歐盟預計每年將投入1500億,部分資金來自國庫,大部分來源於資本市場。
在減排量上,發達國家和其他國家都要作出一定的讓步。發展中國家認為,美國提出的減排目標與1990年的水平相差無幾,這沒錯。但鑒於美國減排議案仍擱置在參議院,奧巴馬提出具體減排目標的行為是相當有勇氣的。根據美國提出的減排目標制訂的協定總比沒有協定要好。同樣,也不應該嘲笑中國提出的減排目標。因為中國畢竟已經制訂了幾項重大的減排措施。
富國應對氣候變化問題擔負主要責任,而且窮國無力承擔緩解氣候變化所需的資金,所以,無論從道義上還是實際情況來講,發達國家都要在很大程度上承擔減排所需的資金。但發展中國家不應要求在政府間轉移巨額資金。資本市場在籌集資金方面比政府要高效得多。發達國家政府應補貼窮國投資清潔能源可能面臨的風險,幫助這些資金從市場流向這些國家,公共資金應用於推動私人資本的擴大。
有效利器:碳排放定價機制
良好的政策框架應包括監管一些特定領域,這主要是那些市場無力發揮作用的領域,比如建築和電器的能效。它還應包括對技術研究作一些補貼,以推動技術的實際應用。目前看來,最有效的辦法是建立碳定價機制。
碳排放定價向企業發出一個價格信號,由此他們可以決定是否要在清潔能源上投資。定價機制既不會涉及微觀管理行為,也不會增加納稅人的負擔,或要求政府挑選出需要給予補貼的企業。美國的一項研究結果表明,採取定價機制的政策比任何其他政策的效率要高一倍。
聚首於哥本哈根的世界首腦需在氣候問題上達成一項協定,即使這份協定不怎麼樣。但一項國際協定僅僅是一個開始,各國執行減排目標的具體政策應比現行的政策要更有效。因為,世界的命運掌握在他們手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