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12月18日電/台灣高等法院作出裁定,陳水扁從12月24日開始,再延押2個月,確定2010年沒辦法和家人一起渡過。
院方表示,由於陳水扁貪污涉嫌重大,而且海外仍有鉅款,再加上串證的可能,因此裁定繼續羈押。
對此扁辦表示,這次結果並不意外,希望院方趕緊傳喚相關證人,消除串供的疑慮,讓陳水扁可以回家和家人過農曆年。
tvbs報道,經過386個在台北看守所羈押的日子,陳水扁因為羈押期滿,原本又有機會可以獲得釋放,沒想到最後希望落空。經過高院合議庭評議後,還是決定從12月24日開始,陳水扁繼續羈押2個月,確定沒辦法回家和家人歡渡2010年的到來。
高院羈押陳水扁的理由有三,認為因為陳水扁貪污涉嫌重大,而且海外有鉅款,一旦潛逃就可以享受優渥的生活,再加上曾經擔任過“總統”,熟悉逃亡管道,因此評議後決定繼續延押。
面對這樣結果扁辦不意外,但希望下一次法院真的能夠讓陳水扁回家。扁辦秘書江志銘:“扁媽說她身體狀況愈來愈差,她雖然希望來探視陳水扁,可是她身體可能負荷不了,她當然非常期待,在農曆年前,陳水扁能夠回家過年。”
扁辦表示,希望高院法官能夠儘快訊問包含馬永成等證人,希望串供的疑慮能夠解除,讓陳水扁錯過跨年,但農曆年可以和家人渡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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