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員談“潛規則”收入
人物:某省某縣委書記,男,55歲,書記培訓班學員。
講述:實際上作為像我這樣的官員,位置不高不低,工資外收入大概有幾方面:一是生活方面的,吃飯、穿衣、鞋子、裝飾物品甚至於一些日常家用電器等不用買,莫名其妙會有人送,有時沒法推掉。
二是直接資財類如各種金卡銀卡、房產類,這要小心。
三是項目承包費用、工程建設回扣等,這是很多官員陷入最深的,要把握住自己。
四是當評委參與各種評先評獎、項目評估等所謂專家費,每次不會太多。
五是各種名目繁多的宴請、旅遊等。
對於上述這些收入,有時數目相當大,要想不出問題,自己要把握,不能隨接隨應……
資料來源:該書中的案例、資料來源為2001年與在京培訓某縣委書記談話
我國最低工資標準有待提高
中國社科院社會學博士、安全社會學研究者、華北科技學院副教授顔燁指出,目前收入差距持續擴大是在市場化和非市場化尤其行政化(權力)因素的共同作用下促成的。
就目前收入分配結構調整具體操作而言,最低工資標準需要提高。
顔燁指出,按照國際上通用的方法(社會平均工資法),月最低工資標準一般是月平均工資的40%—60%。而目前中國所有地區的最低工資的上限僅為平均工資的43%左右,平均水平則明顯低於40%的下限。
也就是說,按照社會平均工資法,中國沒有任何一個省份達到了最低工資標準水平。
除此之外,行業收入差距也要調整,不應僅僅拉高就低,而主要是拉低就高,特別是對壟斷部門的高管不合理的過高收入,政府應嚴加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