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湛江市根據汪洋的指示開展的“陽光行動”。參與這次活動的中央黨校代表,對這次公開述職給予高度評價,認為“這是在全國範圍內的一次創新”。
2008年10月中旬,佛山市順德區接到省委通知,汪洋要到順德調研。區委書記劉海按照慣例,準備了順德近期的工作情況匯報。但省委卻要求他準備1992年和1999年順德兩次體制改革的材料,“汪書記要了解順德歷史上體制改革的試驗結果”。
“當時我還不太理解省裡的意圖。”劉海事後接受當地媒體採訪時說。
汪洋考察之後,今年8月,順德深化體制改革的方案實施工作全面啟動,中共廣東省委、省政府賦予順德區行使地級市管理權限,“強區擴權”。
在順德推開的還有“大部制改革”:將41個黨政機構減為16個;16個黨政部門中,黨委部門6個,政府部門10個;黨委的5個工作部門,同時加掛政府牌子,列入政府工作部門序列,這些黨的部門被賦予了新的職責。順德朝著“小政府”和權力下放的改革方向跨了一步。
同一時間段,在汪洋的直接部署下,東莞推行“強鎮擴權”:向下轄的鎮放權,使鎮具備縣級管理功能。
今年5月,《深圳綜合配套改革試驗總體方案》(下稱《總體方案》)獲得國務院的批復。深圳重新啟動2003年大張旗鼓開始後又悄無聲息的“行政權三分”的改革,將政府職能部門分為決策部門、執行部門、監督部門三大板塊,各自運行。決策權、執行權、監督權“既相互制約又相互協調”。
《總體方案》提出探索城市行政區劃及管理體制改革,即“適當調整行政區劃,推進精簡行政層級改革試點”,“創新現代城市管理模式”。隨後,深圳準備探索取消區級政府的消息傳出。
“順德強區擴權、東莞強鎮擴權,深圳取消區級政府,說到底都是一回事,就是要減少行政層級,減少中間環節。”剛剛從中山大學調任中國人民大學政治學教授的任劍濤說,“用大政府帶動發展的行政體制,已經很難再繼續維持GDP的高速增長了。”
任劍濤認為,最近10年,有些地方由分權性改革走向集權性改革,這是丟失了改革的根本精神。“汪洋讓東莞把權力下方給鎮,讓佛山把權力返回給區,目的就是要調動廣大基層幹部群眾的積極性和創造力,給基層政府以決策的活力。”
任劍濤說,他還注意到汪洋強調社會力量的動員。
今年9月,在汪洋的促進之下,廣州市委出台《中共廣州市委政治協商規程(試行)》,規定今後廣州市的重大問題必須事先經過政治協商通過,才能提交廣州市委和人大。
中共廣東省委辦公廳一位了解內情的官員透露,關於政協規程的醞釀起草,汪洋曾給廣州市委書記朱小丹“當面交任務,明確提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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