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能歸位公共服務
在受訪專家看來,改革開放以來,各地駐京辦在加強地區間協作、服務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處置突發事件、維護首都穩定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但與此同時,也存在駐京辦機構設置過多過濫、職能定位不準確、公務接待不規範、監督管理機制不健全的種種問題。如何讓駐京辦回歸應有的職能,是此次改革的又一重點。
“保留的省級、地市級政府駐京辦應盡快進行職能轉型,在為地方經濟發展、為當地群眾公共服務、流動黨員管理、首都社會穩定維護、承辦地方和中央部署任務等方面發揮重要作用。”南開大學博士生導師齊善鴻教授接受該刊記者採訪時表示。
按照新方案要求,駐京辦的主要職能可以歸納為以下五點:一是承擔派出地黨委、政府委托的工作,為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服務;二是承辦中央和國家機關有關部門交辦的事項;三是配合北京市政府做好維護首都穩定的工作;四是實行政企分開,強化公共服務和社會管理,努力為本地區基層組織、社會組織和群眾在京活動提供相關服務;五是協助流入地黨組織做好本地區在京流動黨員的教育管理服務。
後三點職能尤其引人注目。近年來,一些駐京辦掛上了“群眾工作辦公室”的牌子,在工作重心上作了一定的傾斜。數千家駐京辦撤銷後,原來已經承載的這部分職能,將由哪些渠道和機制加以消化,仍然值得觀察。
源自早年“同鄉會”和“會館”的駐京辦發展至今,已不是簡單意義上的一個機構而已,其身上還附著著複雜龐大的附屬行業。
據國管局有關人士介紹,目前僅52家省級駐京辦就有工作人員約8000人,其中機關約1300人,所屬賓館、飯店、招待所約6700人。“再加上各省廳局、地、市縣以及各地企業駐京辦人員,會是一個巨大的數字。”
據不完全統計,各級政府駐京辦的資產在2001年就超過了100億元,僅2002年,這些駐京辦在購房、建房上的投資和日常經費開支就高達43億元,平均每家482萬元,比上一年分別增長了23.5%和21%。
有關專家算了一筆賬:“如果一個駐京辦每年的經費保守地按100萬元計算,所有駐京辦每年需要的全部經費就在100億元以上。”
這些經費除駐京辦工作人員工資、福利開支外,其中不少是用於“公關”所產生的費用,或是用於地方官員來京接待的開銷。由於財政管理上漏洞多,駐京辦主任對這些錢有絕對的支配權,花銷起來很隨意,也為腐敗提供了制度縫隙。為此,新方案還要求切實加強駐京辦廉政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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