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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合理“提高最低工資標准”,不能只靠政府的一廂情願。 |
中評社香港2月2日電/美國《僑報》2月1日載文《最低薪資,需要制度環境》,文章說,要合理“提高最低工資標準”,不能只靠政府的一廂情願,還必須有企業運營環境特別是稅負機制的配合。否則又是一個“頭疼醫頭”的案例。摘要如下:
自擺脫金融危機陰影後,外向型經濟地區廣東省廣州、佛山等地的經濟已明顯探底回升,不過“招工難”卻紛擾至今,特別是普通工。近日在當地多場招聘會上,月薪低於1000元職位已無人問津。而這也是江蘇、浙江等地企業的困擾。
為解決“用工荒”,大陸多個省市表示將上調最低薪金標準。江蘇已決定從2月1日起將上調最低薪金標準12%;在廣東省兩會上,部分代表提出應提高最低工資標準,由目前的860元提高到1000元左右。但這一舉動卻遭到不少中小企業主的反對。
官方政策與企業利益之間的矛盾焦點,似乎在最低工資標準,又不盡然。
從表面看,隨著中國經濟發展,中國“勞動力”成本也在增加,當局希望提高最低工資標準,但不一定能得到企業主的認同——本來,薪酬標準也是在市場之手推動的自然行為。去年七月,全國總工會還曾下令“民營中小企業最低工資須集體協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