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台灣未生產或低產量之農產品可彈性開放
為保護台灣農業生產,台灣對於中國大陸的部分農產品採取限制進口,或提高關稅來增加其進口成本,以維護台灣農產品市場。事實上,在這些被限制進口的中國大陸農產品中,部分為台灣所欠缺之農產品,例如:小麥、玉米、黃豆、黑麥等。由歷年農產品進出口數字來看,可發現小麥、玉米、黃豆這些被列為禁止大陸進口的農產品,每年的進口量都非常龐大,去(2009)年小麥、玉米、黃豆單一品項之進口量,就分別占了當年台灣農產品總進口量的7.59%、27.76%、14.21%,三項農產品就占了總進口量的一半。
就每年台灣生產量來看,2008年台灣小麥生產總量只有292公噸,該年自國外進口約100萬公噸;飼料與食用玉米於2008年台灣生產量僅約12萬公噸,自國外進口就進口約432萬公噸,很顯然這些雜糧作物生產量與需求量相距甚遠,因此應考量是否開放中國大陸這幾項雜糧作物進口,因為如此將可降低運費、縮減運送時間外,亦可降低不少進口成本。
另外,在禁止中國大陸進口酒類中,如威米酒(苦艾酒)、龍舌蘭酒、茴香烈酒等,皆為台灣未製造生產的酒類。如利口酒、甘露酒、香甜酒這些酒類少量出口,甚至如威米酒、龍舌蘭酒完全無對外出口,多年來皆由歐美國家進口,因此建議可開放中國大陸上述酒品進口,但仍務必對進口之酒品加強檢測,以保護國人食品衛生安全。
以下僅列出部分目前台灣禁止中國大陸大陸農產品進口之項目,提供參考。
主糧類:稻米、小麥、玉米、黃豆等
蔬菜:馬鈴薯、蔥、洋蔥、番茄、結球白菜、小白菜、甘藍、花椰菜、青花菜、青蒜、蒜頭、蒜苔、萵苣、胡蘿蔔、毛豆、甜玉米、薑、芋、茭白筍、韭菜、竹筍、蘆筍、大芥菜、空心菜、芹菜、金針菜、胡瓜、茄子、毛豆、豌豆、菜豆、洋香瓜、西瓜、草莓、香菇、洋菇、杏鮑菇等
水果:木瓜、香蕉、鳳梨、酪梨、椰子、番石榴、芒果、椪柑、桶柑、文旦柚、白柚、柳橙、檸檬、葡萄柚、龍眼、梨、荔枝、楊桃、檳榔、蓮霧、葡萄、枇杷、李、梅、桃、柿、蘋果、印度棗、番荔枝等
雜糧特作:落花生、紅豆、甘薯、紅茶、綠茶、烏龍茶、芝麻、甘蔗等
觀賞植物:草皮、聖誕樹、蘇鐵、馬拉巴栗、巴西鐵樹、蝴蝶蘭、文心蘭、國蘭、蘭苗、唐菖蒲、百合、海芋、晚香玉、洋桔梗、火鶴花、玫瑰、康乃馨等
畜產品:牛肉、豬肉、山羊肉、綿羊肉、雞肉、鴨肉、鵝肉、兔肉、畜禽雜碎、乳類(鮮乳、乳水、乳皮、酸酪乳等)、種蛋、禽蛋等
漁產品:活鰻(鱸鰻)、冷凍鰻魚(白鰻、鱸鰻)、劍旗魚、吳郭魚、鯖魚、旗魚、九孔、冷凍牡蠣(蠔、蚵)、文蛤、鯖魚、鰺魚、鰮類等
植物類加工食品:乾菇類、乾龍眼、米澱粉、米製品(速食粥、米粉條等)、花生油、黃豆油、速食麵、蔥仔酥、冷凍蒜球、調製毛豆仁、調製馬鈴薯、調製芒果、未發酵果汁、紅豆餡、梅李製品、穀類酒、果類酒、蜂蜜酒等
動物類加工品:調製肉類、調製畜禽雜碎、調製沙丁魚、調製鯡類、調製魷魚、調製鰻魚、調味乳等
(資料來源:“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四、結論
由過去全球經濟發展的經驗來看,唯有突破現階段的經濟瓶頸,加速台灣進出口商品的自由度,才能使台灣商品競爭力提升更至高的層次,農業亦不例外。政府承諾兩岸洽簽ECFA後不會擴大開放中國農產品進口,也表示現階段並不會談到農業議題;但長期下來,仍須考慮到與他國簽署FTA與其他弱勢產業開放問題,可能必須對中國大陸、美國等其他國家,採取農產品進口降低關稅,抑或開放部分農產品之措施。
國際上如丹麥、荷蘭,皆為以農立國之國家,既使這些先進國家的經濟、科技不斷進步,其農業仍持續發展。是以,因應ECFA應以擴大台灣農產品市場的態度保護台灣農業,而非保守關閉。為減少衝擊及負面影響,使台灣農業得以永續發展,農業政策應有所改變,並即早擬定配套措施與因應對策,防範大陸貨品低價進口之威脅,輔導台灣農業升級,加速台灣農業轉型,這才是發展台灣農業的新契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