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家家產明細表
一、檢方統計3094萬元來源:
現金:665萬元
存款、保險、股票:342萬元
轉移款和放貸款:510萬元
對外投資:307萬元 (包括房地產,炒股,經營網吧,承包公路工程和焦化廠等等)
房產:價值470萬元。(共計15處,商品房8處,自建房7處。)
利用職務之便扣押物品:240萬元 (包括工藝品、字畫、佛頭、金銀首飾、酒、茶)
家中收受物品:價值560萬(包括酒181瓶,金銀首飾56項,手表24只,工藝品36件,文物9件等)
二、檢方指控文強犯罪所得:1625萬餘元
收受羅燕人民幣10萬元
收受曾維才人民幣5萬元、美元10萬、港幣60萬,共計折合人民幣147萬餘元。
收受陳萬清人民幣77萬元、美元10萬、港幣10萬,共計折合人民幣169萬餘元。
收受陳武林人民幣15萬元。
收受周奇金美元31萬,折合人民幣256.58餘元。
收受羅力人民幣40萬元。
收受重慶柏樹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房屋一套,價值19萬餘元。
收受李一鴻通過黃代強所送象牙工藝品一件,價值人民幣8萬元。
收受濮家華人民幣5萬元。
收受周紅梅等人人民幣162.5萬元。
收受謝崗人民幣12.6萬元
收受趙利明人民幣27萬元,青綠山水畫一幅,價值人民幣364萬餘元。
收受李大江人民幣4.9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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