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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強當庭表示,“如果你們說這是嫖娼款,我倒是樂於接受的,但是你們不是說這是給被我強姦的女子的麼?” |
中評社北京2月5日電/文強收了那麼多錢,錢到哪裡去了?
京華時報報道,昨日,文強涉黑案進入第三天公開審理。質證從文強涉嫌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開始。文強家庭3090萬餘元財產、支出以及其中1060萬餘元來源不明財產的證據,都由公訴人逐筆舉示。文強家總共擁有房產16套,遍布重慶主城。妻子周曉亞買保險就用了近240萬,此外還四處放貸甚至多地藏錢。
這些財產,勾勒了文強從1992年從巴縣縣委副書記調任重慶市公安局任副局長,到案發的17年間“財富之路”,3000餘萬元中,犯罪所得占五成多,合法收入僅占一成。
昨天的庭審,文強單獨出庭對檢方的證據進行質證,其妻周曉亞並未出現在法庭上。面對法庭,文強多次稱,“家裡的錢都是周曉亞管,家裡好幾套房子,我都不知道,家裡究竟有多少錢,我也不知道,讓我質證,我能說什麼呢?”
公訴方的指控稱,文強家庭財產共計3094.465511萬元,其中,文強犯罪所得折合人民幣1625.1464萬元,文強及其家庭成員能夠說明來源的非犯罪所得折合人民幣406.492045萬元,其餘的1062.827066萬元財產,文強不能說明來源。
庭審過程中,檢方的舉證非常詳細,其折合3000餘萬元的財產,包括現金、銀行存款、保險股票以及查扣的文物、金銀首飾等物品。僅查扣的貴重物品,價值就達547萬餘元。檢方還現場出示了查扣的這些貴重物品照片,當展示在法庭上時,庭下旁聽席就傳來一陣驚嘆:哇,這麼多東西啊!
訴辯雙方對於文強被扣押的物品,諸如手表,煙酒等來源問題存有分歧。公訴方稱,這個是屬於被告人舉證的範疇,已經給了文強幾個月的時間,但是一直沒有說明合理的來源。就此文強的辯護人楊礦生向法庭建議,再給予文強時間列出清單,說明來源,被法庭採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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