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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日,文強出庭受審。 |
中評社北京2月5日電/文強一案的公開庭審進入第三日,檢方舉證階段結束,今日將進入法庭辯論階段。在昨日的質證中,文強的3094餘萬元巨額身家底細在庭上悉數曝光,但一家三口能對家財說清來源的收入僅有406餘萬元。在此前的庭審中屢屢指自己不記得收了多少筆錢的文強,昨日面對檢方對其工資收入等計算顯得錙銖必較,甚至突然記起自己當初辦大盜張君案時,有高額獎金還未被計入,當庭申請提交書面記錄。
文強有多少“家底”
戴11萬元勞力士上班
揚子晚報報道,公訴方出具的材料顯示,文強家中被查扣大量貴重物品,琳琅滿目,堪稱一個奢侈品博物館,估價高達547萬。
文強位於海棠曉月的家中有名酒181瓶,價值53萬餘元;金銀首飾56件,價值12萬餘元;手表24塊,價值53萬餘元,另外,還從轉移到他處查獲一塊價值為11萬元的勞力士名表,當初,文強曾大搖大擺地佩戴著這塊勞力士去辦公。工藝品36件,價值20萬餘元;文物9件,價值387萬餘元;字畫69幅,價值20萬餘元。
除了這些直接查扣的錢物,文強家還有21個銀行帳戶,上面有存款90萬餘元,另外還花費了238萬元購買了四份保險,並投資了10餘萬元在股票市場。
此外,文強妻子周曉亞還有155萬元的外債,文強的弟媳謝才萍就先後找她借了50萬元。除了放貸,周曉亞參與包括護坡工程、開辦工廠等七項投資,總計為308萬元。
原來我有這麼多房產
文強家最多的還是房子。檢方舉證稱,文強家投資購買或興建的房產多達16套。其中,有低價購買的兩套重慶市公安局福利房、1套重慶市監獄管理局的集資房,也有在“海棠曉月”花費124萬餘元購買的兩套商品房。
不過,這些還不包括周曉亞投資沒到手的商品房。2002年至2003年間,文強妻子周曉亞經周紅梅介紹,花了五萬元訂金買解放碑的一套房,結果房子沒有建成,訂金未收回。2004年,她還又花了五萬元訂金買這家公司開發的另一個大廈,結果也成了爛尾樓,訂金同樣沒能收回。
備受關注的房產是在武隆縣仙女山的別墅,據周曉亞稱,她也是找當地幹部花費50萬元購得土地,和周紅梅一人建了一棟,周曉亞家的花費總計達160餘萬元。這些房產和購房價錢,都來自從蓄水池中起獲的周曉亞筆記本上記載。
當檢方提及他有16處房產時,文強很是詫異,似乎才知道自己竟有那麼多房產,一臉的不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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