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成之後,郭京毅和劉偉以5折價格,從首創公司下屬北京首創陽光房地產公司的房地產項目——北京西三旗的雪梨澳鄉小區,各買了1套別墅。
檢方認定,這筆交易令郭京毅獲利123萬餘元,劉偉獲利124萬餘元。令人玩味的是,兩人當年受賄買房時選擇了比鄰而居,卻沒想到案發後牽連落馬。
郭京毅收下的最大一筆賄賂,是與許滿剛聯手做下的。許滿剛任職的國家外匯管理局管理檢查司,負責對各種違反國家外匯管理法規行為的檢查、調查和處罰。
2005年,某公司因違規使用外匯,遭國家外匯管理局調查。郭京毅受該公司委托,出面讓許滿剛提供幫助,並利用許滿剛的職務便利,在檢查中徇私舞弊。事後,兩人收受該公司巨額賄賂,其中包括人民幣160萬、美元25萬、港幣22萬,共計人民幣387萬餘元。
最長合作 10年潛規則
-合作者:思峰律師事務所主任張玉棟
合作項目:介紹審批企業給思峰代理,從中提成
收獲:檢方查實受賄78萬餘元
與郭京毅“合作”時間最長的要屬他的老同學——北京思峰律師事務所主任張玉棟,兩人是北大法律系1982級國際法專業同班同學。郭京毅進入外經貿部時,張玉棟進入了該部下屬的長城律師事務所,也就是後來的思峰律所。
張玉棟在商務部的另一個倚仗,是商務部外國投資管理司原副司長鄧湛。鄧湛今年62歲,在外資司任職多年,資歷極深,在外資項目審批程序中,與郭京毅各執一環。
思峰所專職外資法律事務,多家世界500強企業都曾是這家律所的客戶,其網站介紹說,“在中國政府已經提起的40起反傾銷和保障措施調查的案件中,思峰參與了其中的37起。在由外國投資者成立的兩百餘家投資性公司中,思峰所為其中超過半數的投資性公司的設立及日常業務提供法律服務”。
這一切的背後,是張玉棟與鄧湛、郭京毅利益聯盟的驚人內幕。當年思峰所成立之初,張玉棟為拓展業務,分別向鄧湛、郭京毅作出潛規則許諾:如果能成功介紹代理項目,可以按照律師費的5%到15%提成!
此後,作為身居要職的商務部官員,鄧湛和郭京毅時不時會給前來辦理審批事務的公司一些額外指點——把張玉棟介紹給對方。久而久之,人們發現,張玉棟代理的項目,在商務部審批時間短,好運作。其中奧妙,心照不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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