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2月6日電/高院審理扁家弊案昨天上午提訊在押的陳水扁開庭,因事涉“國務機要費案”中的機密外交事項,法庭並未公開審理,至於陳水扁能否在結束羈押回家過農曆年,據了解,審判長鄧振球可能在庭審中,臨時變更程序召開延押庭,並於下周作出延押裁定。
聯合晚報報道,法界人士表示,由於高院審理扁案,目前才剛進入實體審理的證人詰問程序,在羈押原因尚未消滅前,扁獲釋的機會幾乎不存在,換言之,扁很有可能要在台北看所守,度過他在北所的第2個農曆年。
日前扁辦針對扁的獲釋,訴求一人一信,扁子陳致中昨天上午也在高雄與挺扁民眾呼籲立即釋放陳水扁,希望高院能撤銷羈押,由於扁遭延長羈押2個月的時間,到本月23日屆滿,扣除公務機關長達9天的年假,以及若要第2度延押陳水扁,須要在5天前將裁定送達北所,羈押扁的高院合議庭勢必要在過年前的一個多禮拜,召開延押庭並作成延押與否的裁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