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 幫助台灣武裝部隊,對抗解放軍。台灣要擁有必需的裝備。鑒於全球武器市場的現狀,美國是唯一頂著大陸壓力向台灣武裝部隊出售先進武器的國家。因此,美國必須明確表示,它將會提供必須的武器,以滿足台北的軍事需求。對此,台灣方面的聲明顯示,他們需要具備 “固若磐石”的有效能力(包括抗擊第一次打擊的能力)、抵抗鏟除性攻擊的能力、部署機動部隊對抗攻擊的能力,以及面對大規模攻擊時的持續作戰能力。
這可能意味著,奧巴馬政府應繼續優先為台灣提供C4ISR(計算機、情報、監視和偵查)系統,因為這是台灣防禦計劃的一個關鍵部分。同時,美國為台灣提供改良型導彈防禦能力也十分重要,尤其是在大陸針對台灣部署巡航和彈道導彈的情況下。此外,C4ISR系統還能向台灣提供戰術機動能力,從而使其能首輪攻擊後重新部署。
不過,目前尚不清楚美國會如何向台灣提供設計信息,以便建造柴電潛艇。美國本身並未建造或使用此類潛艇,在可預見未來美國也不可能這樣做。而且,那些生產柴電潛艇的國家(如法國、德國、意大利、瑞典、俄羅斯和日本)不可能會向台灣出售此類潛艇。即使美國為台灣提供柴電系統的設計信息,但建造自產潛艇仍需要大量時間和巨額資金。因此,較好的辦法就是,台灣自己出錢來獲得其他方面的能力——如陸基反艦導彈、更多攻擊直升機以及水雷技術等——以此遏制大陸的後勤支持能力和戰時兩栖運輸能力。此外,反C4ISR能力也是十分重要的投資。
第二, 美國自身要維持強大的軍力,從而使自己有能力阻止解放軍的任何攻擊。
在向台灣提供武器和裝備的過程中,美國所扮演的只是一個間接角色。而在台海安全平衡中,美國軍隊還應扮演另一種直接角色。為履行職責並應對潛在突發事件,美國必須加強自身在西太平洋的實力,使解放軍對在美國反對的情況下收複台灣不抱幻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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