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青作為統計系統的專業人士對此深有感觸,其告訴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關鍵要提高居民收入在國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和勞動報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
葉青之所以如此強調增加工資收入,是因為在其看來,分配改革首先要針對初次分配,而初次分配中最主要的就是工資。
“初次分配主要就是企業和居民之間的分配。”葉青說。
葉青透露,1996年至2007年間,我國居民可支配收入占GDP的比重下降了10.93個百分點,因此其呼籲中國亟待建立長效的工資增長機制,提高居民收入在國民收入中的比重,提高個人工資收入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
數據顯示,1997年至2007年,我國GDP比重中,政府財政收入從10.95%升至20.57%,企業盈餘從21.23%升至31.29%,而勞動者報酬卻從53.4%降至39.74%。
更進一步的數據顯示,2002年至2009年,我國GDP年均增速超過10%,職工工資扣除物價因素後的年均增長只有8.18%。
提高收入:
個稅或以家庭為單位徵收?
如何提高工資收入,並縮小各個方面的收入差距?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了解,在當前的《關於加強收入分配調節的指導意見及實施細則》版本共分為四個部分,對這一難題較為系統地提出了解決方案。
第一個部分是涉農,縮小城鄉差距,增加農民收入;第二部分是增加對低收入居民的扶持;第三部分則為提高工資性收入;第四部分則為通過稅收手段(主要是個人稅收)來調節收入分配。
正在制定中的《指導意見》初稿強調了個人所得稅的徵收模式要採取綜合徵收的方式,事實上,目前將個人交通補貼等納入個稅範疇就是其中一種做法。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獨家了解,《指導意見》初稿關於個稅的一個最大的突破就是確定了一個方向:個人所得稅或將按照家庭為主體進行徵收。
“個人所得綜合計征要開展了,車補等都計入綜合了,這是小綜合;還有大綜合,個稅現在是分著征的,以後按照家庭為單位來徵收,可以減輕一些負擔。”一位參與《指導意見》初稿徵求意見的專家告訴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
通過個稅調節差距之外,知情人士透露,對於壟斷行業高收入、事業單位薪酬改革、離退休人員工資以及低保等方面,也在《指導意見》初稿中得以體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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