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奧巴馬訪華剛剛結束,“美國在台協會”主席薄瑞光急速訪台。訪台期間,薄瑞光有關台海問題的表述違背了《中美聯合聲明》中美雙方達成的共識精神,在海峽兩岸掀起了軒然大波。
種種事實表明,三十年前,美國《與台灣關係法》這個“怪胎”出生後,給中美關係蒙上了巨大陰影,干涉了中國內政,嚴重影響了海峽兩岸關係和平發展,阻礙了中國統一的前進步伐,表現出了十足的兩面性和虛偽性。
二、歷史性:不忘與國民黨蔣介石集團的“友好”“盟友”關係,企求永保“舊情”,發展“新誼”。
美國今天的對台政策是其過去對台政策的繼承、延伸和繼續。無論過去和現在,美國都是台灣當局的“大靠山”。他們既有“舊情”又有“新誼”。看來美對台是難以“絕情”“斷誼”的,而台灣當局對美國更是絕不會“忘恩負義”。歷史性決定了他們的“友好”還會長期堅持下去。當然,美台雙方之所以情意綿綿,生死與共,都是為了各自的利益和目的。
繼續當“主子”
三、主從性:企求繼續當“主子”,做“主宰者”指揮台灣當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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