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與台灣的關係,是“主子”與“僕從”的關係,美國是“主子”,是“主宰者”,台灣是“僕從”,是“被主宰者”。美國的對台政策是建立在這種“主從關係”基礎之上的,絕非是什麼真正平等“盟友”之間的關係。台灣必須聽從美國的指揮棒轉,看美國的眼色行事,否則,美國則要給台灣“臉色看”“坐冷板凳”。台灣也只有以乞求、獻媚、忍讓的態度對待美國,過著寄人籬下的日子。
四、平衡性:隨著國際情勢和中國情況的發展變化,美方不敢小視中國大陸,而盡求做到對海峽兩岸保持平衡性。
美國的對台政策,一方面是支持扶持台灣,但它又不得不考慮,中國的政治、軍事、經濟、外交實力大步發展之後,不敢得罪中國大陸。所以,美國保持對中國大陸和台灣兩地的“微妙平衡政策”,使政策保持“平衡性”。也就是在“三個聯合公報”和“與台灣關係法”之間的平衡。
五、矛盾性:美國和台灣當局各有自己的利益,存在著利益攸關的矛盾衝突。
美國對台灣“友好”、視為“盟友”,是以維護美國利益為出發點和歸宿點的,凡是對美國有利的事,它就千方百計地去做,否則就不做。美國絕不會被台灣牽著鼻子走。而台灣也是處處為自己的利益著想,凡是對台灣有好處的事,它就積極想法去做,凡是對台灣不利的事情,它就想法回避或者消極應付。因此,美台之間存在著利益攸關的矛盾衝突。美台之間的種種矛盾,也不時地表現出來。比如,有時美國對台灣向其採購軍火進度慢、數量少,表示強烈不滿;前不久刮起的台灣抵制從美進口牛肉的風波,也使美國大為惱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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