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4月10日電/此間《環球時報》文章說,“中國強硬論”雖然言之過激,但反映了中美關係進行結構性調整所產生的陣痛。 一個無可否認的事實是,在“後金融危機”時代,1972年以來的中美關係的架構已經難以維護中美兩國的核心利益。 無論是基於“戰略模糊”的台海關係,還是中美貿易的逆差-匯率-就業的三向掛鈎都需要重新審視。但台海安全仍然是提綱挈領的問題。
首先,中美關係的大局不能永遠受制於美國的《與台灣關係法》。 這個本來是美國的國內法對中美雙邊關係卻不斷加以傷害,雙邊國際談判的結果迄今未能將台海關係同美國國內政治相剝離。而中美的三個雙邊國際公報並沒有起到實質性的制約效果。我們有必要要求美國重開第四個公報的談判,目的是對《與台灣關係法》的適用範圍進行明確的限制和界定, 同時也讓國際公論對它做出道義上的判斷。
如果美國用“歷史遺留問題”作為不願啟動新一輪談判的借口,中國可以明確承諾在多個涉及美國核心利益的問題上積極予以合作,譬如核擴散、貿易、“反恐”問題等,前提必須是公正地處理台海問題,美國未必不感興趣。當然,在曉之以理的同時也要動用一切手段,包括經濟手段,為啟動這輪談判提高籌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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