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4月24日電/明報新聞網報道,稅務局入稟區域法院,向在龔如心遺產案中敗訴的商人陳振聰,追討3.47億元稅款。陳振聰暫未評論事件。
有關款項,包括由05年至07年度的兩項利得稅稅款,總額超過3億元。另外,還有24項在03至09年度的物業稅,金額由數千元至8萬多元。此外,稅局亦同時追討利息連堂費。案件正排期聆訊。
陳振聰在已故華懋集團主席龔如心遺產案審訊期間,被揭曾獲龔如心贈予最少21億元,也有人非議他應就風水收入繳稅。
在遺產案中,高等法院指陳振聰持有的遺囑是偽冒,他涉嫌偽造文件,被警方拘捕,正保釋候查。陳振聰亦已就遺產案,提出上訴。
根據《稅務條例》,逃稅最高刑罰包括入獄3年、罰款5萬元及等同應支付稅項3倍的罰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