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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長期處於航空發動機仿制生產狀態,對於航空發動機研製客觀規律的掌握嚴重不足。 |
核心提示:在上世紀90年代以前,我們給航空工業的整個投入,尚不及我們對越南援助的1/10,不及給朝鮮援助的零頭,甚至不及給阿爾巴尼亞的援助!而同一時期,我國引進斯貝MK202發動機進行仿制,卻花費了13億元人民幣。
我國航空兵主力作戰型號基本採用的是國外動力系統,目前除了裝備“太行”發動機的少量殲-11B戰鬥機使用國產動力系統外,所有的新研軍機都是買裝或仿制國外的發動機。“飛豹”戰鬥轟炸機使用的是仿制英國“斯貝”發動機的渦扇9-“秦嶺”。可以這樣說,我國航空動力工業還未向我國航空兵提供過任何一型我國自行研製的航空發動機型號,也從未有過一個航空發動機型號走完過預研―試制―驗證―立項―詳細設計―設計定型―生產定型的科研過程。
航空發動機的落後,已嚴重制約了航空工業的發展,成為空軍武器裝備發展的“瓶頸”。可以說,沒有國外動力系統,我國的航空兵主力就無法升空作戰!這對於我國國家安全、和平崛起來說,絕對是一個極為嚴峻的現實和亟待解決的重大問題。
中國和蘇聯往往是有了具體工程發展型號的時候,才去搞基礎研究、探索發展(應用研究)、預先發展,打算通過一個型號帶動整個航空動力產業的進步。而大家都知道這條道路是不符合航空動力型號研製的客觀規律的。而歐美等航空強國極其注重基礎研究和預研,筆者將其強大的法寶總結成為三個關鍵詞:預研工程,核心機計劃,發動機系列化。事實上,這三個關鍵的概念和理念是不可分割的一個整體,其構成了發達國家在航空動力發展上的整個思路體系的主幹。
在我國,一個發動機型號真正開始著手相關的實質技術工作是從立項開始的。如果不立項,就沒有發動機研究發展所需的大量經費。說白了就是如果軍方不立項發動機型號,與這個型號相關的基礎研究工作就基本無法開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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