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地方政府調控高房價能否動真格? |
中評社香港5月12日電/英國《金融時報》5月11日載文《中國樓市調控恐被“架空”》,文章說,被視作中國新一輪樓市調控高潮的、上月由國務院發布的“國十條”,周二迎來了它的第一張成績單。
中國國家統計局發布的最新數據表明,4月份,全國70個大中城市的新建商品住宅銷售價格同比上漲17.3%,漲幅創下紀錄,其中,90平米及以下的新建商品住宅(因為符合“適度住房消費”而最受官方鼓勵),價格上漲幅度更是達到22.4%。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和“國十條”出台後市場一片看跌背道而馳的是,上述兩個數字與3月份比較,不僅未跌,反而分別上漲約1.5%。
需要指出的是,以上數據,還是中國國家統計局以現有的“和諧數據統計法”計算出來的。而就在幾天前,國家統計局局長馬建堂在南開大學就坦然承認,現行的房價數據統計方式存在不合理之處,“掩蓋了房價的差異性、波動性,國家統計局考慮在這兩方面進行改進”。
即便撇開其可信度不談,最新的房價數據還是會讓中國的決策者們感到甚為尷尬。究竟是什麼使得中國這些大中城市的房價在如此嚴厲的調控中不降反升?
關鍵的原因,是最高層力推的這一輪調控,正在遭遇地方政府、甚至包括像住房建設部這樣的主要執行部門的“軟磨硬抗”。人們期望中的與“國十條”配套的實施細則,甚至是一些基本的界定標準,至今還“如抱琵琶半遮面”。
比方說,5月7日,住建部副部長齊驥接受中國政府網專訪時稱,住建部和央行、銀監會“正在積極研究制定”第二套住房的認定標準。“二套房”這個關鍵概念尚未有清晰界定,針對它的整治措施自然難以落實。同樣,“國十條”要求對“房價過高、上漲過快”的城市採取一系列打壓措施。但該部門至今沒有給出“房價過高、上漲過快”的界定標準,也沒有公布哪些城市出現“過高過快”,應屬於被打擊地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