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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汝樺強調,作出調整並非代表政府向發展商讓步和妥協。(星島日報) |
中評社香港5月15日電/政府下月一日起將打齊全套“九招十二式”,落實規管銷售一手樓的措施,唯一變動的是,不涉及公眾買賣而整幢出售的樓宇或樓盤,可獲豁免三天前公布價單,但亦須在五天內披露交易資料。香港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鄭汝樺指,當局是接受了地產建設商會的部分建議,強調沒有向發展商讓步,由即日起批出的樓花同意書亦已加入“九招”措施。
星島日報報道,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鄭汝樺昨日表示,地產建設商會已同意全面落實規管銷售一手樓的“九招十二式”,現時起批出的樓花同意書,亦有“九招”措施規範在內,至於針對一手樓的銷售限制,地產建設商會將於下月一日發出指引。
鄭汝樺:政府沒有讓步
鄭汝樺指:“這次我們全面落實所有措施,例如大家很關心的,不論是首推或加推,都要三天前出價單;五天公布交易資料,包括董事局成員或其家屬有參與的交易,以至‘十二式’規管示範單位等都會落實。 ”有關措施包括發展商至少要提供一個沒有設計的“清水房”予市民參觀、示範單位的建築用料及設備須與落成後的單位一致等。
自財政司司長曾俊華上月提出“九招十二式”後,政府過去半個月一直與地產建設商會就落實有關建議進行商討,商會於上周五將早前收集的會員意見去信政府反映,要求部分建議作出修改,其中賣樓前三天前公布價單的規定最受關注。
整幢出售須五天內披露
鄭汝樺承認,曾收到商會提出的建議,但政府唯一接受可作調整的是,若整幢樓宇出售或整個樓盤轉手,不涉及公眾買賣,便可豁免三天前公布價單的規管,但仍須五天內披露交易資料,“我們覺得這要求可以接受,因為這不涉及公眾買樓,而是整幢出售,可能中間會涉及議價行為、商業行為,我們覺得這可以接受。”
她強調,作出調整並非代表政府向發展商讓步和妥協,因為有關銷售只涉及批發層面,並不涉及公眾買樓,若日後樓宇分開零售,亦須按“九招十二式”指引披露資料。
地產建設商會當日旋即急召發展商開會,十三家發展商代表列席,會後該會執委會副主席梁志堅無奈指,認為政府是次屬“行政手段”,發展商“就算如何不喜歡都要做”,同時擔心“九招”部分細節在執行上未必做到,故將收集法律意見,下周會回覆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