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字最初取象自然,亦即書法出於自然。在古人看來,天地萬物均由陰陽二氣生成,字從物象,因此書法形式也源出於陰陽。書法中的向背、曲直、濃淡、潤燥、疏密等無不體現出“陰陽”這一中國古老的哲學思想。
最初人們從自然中感悟書法,抽繹天地萬物的本質,即生命特征與靈性,使筆下的點畫線條與其有著相同的邏輯形式,最終“囊括萬殊,裁成一相”,達到“同自然之妙有”。人們以自然物象喻說書法的美感和風格,在書法的點畫與自然物態的比照中感受書法的自然之美。
當人的主體意識在書法中覺醒並逐漸強化時,人們開始把書法中的漢字看做是有生命的形體,認為書法應該表現出一種健康的生命狀態,“書必有神、氣、骨、肉、血,五者缺一,不為成書也。”另一方面,由於人的主體意識的覺醒,人們寓性格和人生際遇於書法,來表達真實的情緒和情感,“或寄以騁縱橫之志,或托以散鬱結之懷。”
書法的達性抒情出於天性,是人性的真實流露,但它應該有所節制,應遵循一定的秩序,其標準就是超越個體之上的中華民族長期以來形成的一種共性的審美理想,它以中國的哲學、倫理為依托,以中國文化為背景,這種情才是超越時空的大情大美,才能超越於某個時代、某個地域被廣泛地接受。在這個意義上,書法已經被提升到由“技進乎道”的形而上精神層面,書法被灌注了大量超越書法本身之外的豐富內涵,書法永恒的魅力也在於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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