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南理工大學建築學院教授鄧其生分析,文物保護之所以“不到位”,一是不懂法律、不懂專業;二是追求片面的政績觀。為追求GDP,追求投資拉動,文物是“可犧牲的”。很明顯,保護文物是“賠本生意”,投資沒有直接效益,就算間接效益,恐怕也要幾十年後才能看出來;而把文物拆了建新房、修馬路、搞樓盤,卻是“一本萬利”。“更可怕的是,其中或許還隱藏著官商勾結、謀取利益的腐敗。
今年初,一些參觀廣州黃大仙祠的遊客投訴,黃大仙祠用文物做牌匾。原來,黃大仙祠的旅遊資料上公然寫著“秦代枕木,巧造牌匾”,而且聲稱“赤鬆黃大仙殿”、“觀音殿”、“呂祖殿”三塊牌匾,是用原廣州市文化局(現已並入市文廣新局)捐贈的2200多年前的秦代古船台枕木做成。有市民直斥:“以前只聽說個人、企業、開發商破壞文物,頂多只是‘監管不力’;現在居然發展成一些人帶頭破壞,知法犯法,情節嚴重,性質惡劣。”
“秦代造船遺址”早已被國務院批准列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遺址的千年古木是受保護文物,不能隨便改變用途,更不能鋸斷“送人”。事件見諸報端,文物專家頗感震驚,主管部門也說查處。但是,也不過是說說而已,時間一過,再也無人提及。黃大仙祠門口資料介紹至今一字未改,仍在向游人“炫耀”三塊牌匾的“文物”價值。“這是公開踐踏國家《文物法》!”廣東省人民政府文史館館員、廣東省收藏家協會副主席黎展華談及此事,憤憤不平:“真文物遭殃,假文物吃香。”
(文章來源: 人民日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