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支持兩岸企業共同開拓國際市場。通過定期發布產業、市場信息,促進兩岸產業相互了解,掌握國際市場最新動態,加強對兩岸出口企業合作的支持力度。
12、鼓勵兩岸積極開展應對極端氣候的防災、救災合作。推動建立氣象監測數據、遙感數據的交流平台;開展災害監測、預警與應急響應的交流合作;通報災害預警警報,建立定期交流與災害聯防機制;鼓勵開展兩岸災害應變及專業救災人員交流;聯合舉行應對重大環境威脅的演練;建立重大自然災害相互救援時的聯繫協調機制,簡化手續,便利兩岸專業人員及物資盡速投入救災。
13、支持制定擴大兩岸文化教育交流的政策,繼續加強兩岸文教交流,推進交流的制度化、規範化,共同傳承和弘揚中華文化。
14、鼓勵兩岸就協商文化、教育交流協議進行規劃研究,推動商簽工作盡快啟動。
15、積極促進兩岸在合作編纂中華語文工具書、規範術語和專有名詞及建設中華語文雲技術數據庫方面獲得實質進展。
16、繼續鼓勵和支持兩岸青少年參加形式多樣的交流活動。
17、加快推動兩岸學歷學位互認,鼓勵兩岸學生互至對岸學習研修,促進建立兩岸高等院校相互招生的聯繫與協調機制,建立兩岸學歷學位證件查驗及作業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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