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積極促進兩岸體育交流合作。加強兩岸奧委會、單項協會和各類體育組織及專業人員的交流;繼續推動兩岸優秀運動員、教練的交流互訪和移地訓練。
19、建立出版物交流合作規範,繼續擴大出版物貿易和版權貿易。探討兩岸圖書批發零售業相關促進政策。
20、採取具體步驟,推動盡快實現兩岸媒體互設常駐機構。支持制定促進新聞交流與媒體合作的政策。營造便捷、良好的採訪環境。
21、完善兩岸廣播、影視、出版等業界溝通對話機制,鼓勵加強兩岸文創、數字內容、音樂產業的交流合作,支持制定兩岸合作發展文創產業的規劃及相關政策,共同開拓海外文化市場。
22、推動落實兩岸知識產權保護合作協議,共同維護兩岸文化市場秩序,保障兩岸業者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