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1月10日~26日,全國各地2000多名縣委書記陸續走進中央黨校、國家行政學院、浦東幹部學院、延安幹部學院、井岡山幹部學院,參加為期7天的輪訓培訓,教學重點內容涉及基層治理和突發事件應對。
2009年2月18日,全國3080名縣級公安局長進京培訓拉開序幕。公安部用半年時間,分7期、每期10天,完成了這次在公安系統歷史上“破天荒”的大規模培訓。授課中重點分析了貴州甕安事件、遼寧蟻力神事件、安徽家樂福事件。
此外,全國範圍內省市縣三級均舉辦了預防處置群體性事件培訓班,通過案例分析、模擬危機處理、角色扮演等方式,分析群體性事件的成因、特點,明確領導幹部第一時間面對群眾,慎用警力、慎用武器警械、慎用強制措施,信息及時公開等處置原則。
“相比之下,現在面對持續發酵的勞資矛盾,一些地廳級的領導幹部甚至連集體合同是什麼都不知道,對工資協商感到非常新鮮”,中華全國總工會一位局級負責人對本刊記者說,這些勞動關係領域知識的欠缺,在一定程度上也導致了一些領導幹部容易從政法的角度思考和處理勞資矛盾事件,從而激化矛盾。
本刊記者了解到,在今秋中央黨校地廳級幹部進修班中,專設了為期2個月的民生和社會建設專題學習。從統籌協調利益關係、統籌城鄉發展的角度,針對就業、社保、住房等具體問題開展教學。但勞動關係等內容尚未納入教學課程。
“各級黨校和行政學院的教學課程,近年來增加了民生建設的內容。但對勞動關係和工運課程的設置不多,這是一個欠缺”,中國勞動關係學院工會系許曉軍教授認為,黨政幹部應該正確地認識和看待黨的執政基礎、執政條件,準確找出社會轉型期的突出矛盾。
許曉軍指出,補上勞動關係和工會作用這一課,不僅會使飽受勞資矛盾困擾的東部沿海地區幹部受益,而且隨著西部大開發力度的加大以及勞動密集型產業向西部地區的梯次轉移,給中西部地區的幹部提前打好勞資矛盾的“預防針”,也十分必要。
政府定位最關鍵
在受訪專家眼中,了解宏觀經濟與勞資矛盾之間的關係,勞動關係運行機制、勞動三方協調機制、集體合同和集體協商機制、工運歷史和工會作用等,是黨政幹部了解勞資矛盾的必修課程。
“對近年特別是近期發生的一些典型的勞資矛盾事件進行案例剖析,也有利於政府在制定公共政策時更加公正”,國家行政學院竹立家教授認為。
與群體性事件發生時矛盾焦點往往對准政府不同,勞資矛盾是勞方與資方的矛盾。此時,政府首先須明確其作為第三方、中立方、調停方的立場和定位,這對於化解此類突發事件最為重要。
“調處勞資矛盾,正是讓政府回歸其正常立場位置的一個契機,一個‘糾偏’的契機”,國家行政學院龔維斌教授表示,一些地方政府在GDP導向的作用下,對勞動者利益訴求關注較少,導致他們的天平有意無意地偏向資方,這往往使政府被裹挾至勞資矛盾之中。
“當前地方黨政部門都有維穩責任制,有時便會因維穩而忽視維權,以壓制和對抗的舉措來應對勞資矛盾,反而導致矛盾激化,使勞方將矛頭指向政府”,許曉軍說。
受訪專家認為,面對勞資糾紛,政府應“秉公、中立、居間協調”。既不尋求採用“施壓”或“收買”的手段來恢復秩序,也不派警力前去壓制參與者或拘捕組織者,不讓自己成為工人的“對立面”。
政府應以國家法律法規為邊界,要求勞資雙方把矛盾控制在企業廠區內部,避免矛盾擴散到社會上去,出現堵路、遊行等公共安全事件,以及跳樓、傷人等惡性事件。“勞資矛盾不能溢出企業,這是全世界範圍內對待勞資矛盾的一條通用的規則”,一位專家強調道,這對於杜絕“連鎖反應”、“放大效應”大有裨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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