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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鎮慧:幫吳淑珍包錢 最多一次1.2億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0-07-15 10:56:49  


  中評社台北7月15日電/台北地方法院十四日再度開庭審理金改弊案,前扁家私人帳房陳鎮慧作證說,曾多次在陳水扁官邸更衣室內,和“羅太太”羅施麗雲一起用珍提供的牛皮紙包錢,每包五百萬元,並以每一旅行箱裝八包、共四千萬元的方式,多次把包好的錢送到國泰世華保管室藏放,最多時候一次送進一億二、三千萬元。 

  中國時報報導,陳鎮慧說,她只是奉命包錢、取款和清點保管室內的錢,並不知道這些錢的來源,陳水扁妻子吳淑珍只是告訴她說:“錢都是捐款”。國泰世華保管室內的金錢,最多的時候約有十一億元。 

  針對國泰世華保管室七億四千萬元搬藏元大馬家地下金庫過程,是否涉及洗錢,前元大金控總經理馬維建的律師,特別聲請傳喚前“總統府”機要科員陳鎮慧作證,以證明馬家事前根本不知道七億四千萬元的來源。 

  陳鎮慧說,吳淑珍常叫她到玉山官邸去包錢,場所是在更衣室,每次都是五百萬元一包,使用的外包牛皮紙都是夫人事先準備好的,在官邸包錢,除她之外還有羅太太,曾不只一次包過廿包、合計一億元的現金,包裝的鈔票除千元和兩千元新鈔,也有舊鈔。每次包很多錢通常都是直接送去國泰世華保管室。 

  陳鎮慧還說,有時會用旅行箱裝錢送進保管室,每個旅行箱約可裝八包的錢,一個就有四千萬元,她最多一次曾送三個旅行箱的錢到保管室。至於牛皮紙包的金錢來源,吳淑珍只是隨口對她說是捐款,不會告訴她是誰捐的錢。 

  馬維建聽完陳鎮慧的證詞後表示,國泰世華保管室內的錢,絕對未包括元大馬家兩億元捐獻,也可證明馬家當初讓珍寄放七億四千萬時,確實不知錢的來源就是不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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