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7月15日電/香港消委會表示,消費者以信用卡分期付款簽帳,一旦遇上公司清盤或倒閉,可能要為未付款的貨品及服務繼續供款直至完結。
星島日報網報道,消委會今年上半年接獲54宗投訴,指商戶倒閉後,消費者要繼續以信用卡分期付款,直至合約期滿,數字比去年同期增加一倍多。其中一宗投訴,涉及一名消費者,她於去年購買瑜珈健身會藉,簽約3年,並以信用卡分期付款。瑜珈中心在今年中結業,投訴人致電發卡公司,要求取消分期付款。但信用卡公司表示,已墊支整筆款項,因此不能取消。
消委會建議市民為減少損失,避免一次過預繳大筆金額,信用卡過數前,要詳細閱讀分期付款的條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