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進信息化建設與政策協調,提升人口服務管理水平,探索全市實有人口居住登記制度,逐步建立實有人口管理體系,建立公安、流管、民政、工商、衛生、勞動就業、人口計生等部門信息資源共享機制,形成“全員人口信息管理系統”,逐步實現對全市人口的實時動態監測。
市政協還建議,要充分發揮經濟手段調節作用,引導人口有序流動。盡快出台農村出租房管理規定,整治流動人口聚居區,依法拆除違章建築,完善出租房屋管理規定,規範房屋出租行為,制定出租房屋的最低人均面積、環境衛生、安全、防火等基本標準,全面推行出租房屋租賃合同登記、治安、安全、計生等綜合管理責任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