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7月18日電/“2012年,‘中國名牌產品’標誌將終結”——針對有媒體曝出“中國名牌產品”將停止的消息,國家質檢總局予以否認。質檢總局有關人士表示,質檢總局最近發出了一份《關於中國名牌產品有效期滿後標誌使用問題的通知》,個別媒體對這一通知進行了“誤讀”。實際上,質檢總局目前並沒有確定今後停止使用“中國名牌產品”。相反,正在研究並重新啟動中國名牌戰略。質檢總局稱,中國名牌的評選機制一定要改變、創新。
北京晚報報道,昨天,京城某媒體報道,根據《中國名牌產品管理辦法》規定,中國名牌戰略推進委員會2005年公布的493個中國名牌產品,於2010年9月有效期滿;2006年公布的556個中國名牌產品,於2011年9月有效期滿;2007年公布的856個中國名牌產品,於2012年9月有效期滿。這些中國名牌產品有效期滿後,企業不得在產品及其包裝、裝潢、說明書、廣告宣傳以及有關材料中繼續使用中國名牌產品標誌。
該媒體據此分析,名牌標誌將被陸續禁用,最晚的將於2012年期滿。屆時,“中國名牌產品”標誌將走入歷史。
“我們從沒有說過中國名牌產品要禁用,此前也沒有記者就此事向質檢總局進行過咨詢了解”,國家質檢總局新聞辦工作人員對本報記者說,質檢總局6月22日下發了一份《關於中國名牌產品有效期滿後標誌使用問題的通知》,媒體記者根據自己的理解對這份通知進行了“誤讀”。該人士向記者證實,質檢總局從未說過中國名牌產品標誌要禁用。
記者了解到,從2001年開始,質檢總局開始每年舉辦一次“中國名牌產品”評選,並於2005年推出“中國世界名牌產品”評選。2008年三鹿奶粉事件發生後,質檢總局不再直接辦理與企業和產品有關的名牌評選活動。因此最後一批“中國名牌產品”名單停留在2007年;在2008年和2009年,沒有新的“中國名牌”出爐。質檢總局有關人士表示,2007年以前公布的中國名牌產品最晚將於2012年9月有效期滿,但這並不意味著今後就不再評選“中國名牌產品”。
此前,在今年3月召開的全國質檢系統質量工作會上,國家質檢總局副局長劉平均透露,中國名牌的評選機制一定要改變、創新。目前已達成兩點共識:其一是中國名牌要在市場競爭中產生,要得到消費者認可;其二是食品類產品暫時不能進行評選。因此業內分析,中國名牌戰略還會重新啟動,將更多傾聽消費者聲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