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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者:新拆遷條例或已胎死腹中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0-07-25 08:43:40  


  中評社北京7月25日電/國務院法制辦1月29日公布《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徵求意見稿)》,已過半年,仍無正式出台的時間表。接近國務院法制辦的人士說,拆遷修法已非當前工作著力點。而了解情況的法律學者和律師說,新“拆遷條例”或已胎死腹中。

  地方反對拆遷修法

  經濟觀察報報道,2009年12月,北京大學法學院沈巋、王錫鋅、陳端洪、錢明星、薑明安五位學者建議全國人大常委會審查涉嫌違憲的《城市房屋拆遷條例》。今年1月 29日,國務院法制辦在聽取北京學者意見的基礎上,出台了《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徵求意見稿)》,意圖對拆遷制度作出修正。

  2月12日,法制辦徵求意見結束,但並未公布徵求意見的主要結果,當時北京有被拆遷人要求查閱徵求意見的匯總情況,但並未得到回覆。“實際上,相關利益階層有著相當的游說實力。”了解情況的法學學者說。

  北京大學法學院沈巋此前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說,3月份全國兩會上,就很少聽到代表委員和媒體討論《拆遷條例》的修改,卻明顯感受到了地方政府游說的力量,如有的地方官員就曾提出,過高的拆遷補償會提高房價。“當時就覺得‘風向’變了。”沈巋說。

  三次民意浪潮無果

  這並非《拆遷條例》修改進程的首次停擺。從2001年現有拆遷制度確立以來,社會上有三次要求修改的浪潮,但都最終無果。

  2001年,國務院頒布了《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與過去的拆遷辦法相比,作出了兩個改變,一是改過去的實物補償為貨幣補償;二是改變過去做好安置的條件下才能拆遷的條件,引進了房屋拆遷裁決制度,在拆遷期間,拆遷人與被拆遷人達不成補償協議的,由房屋拆遷主管機關進行裁決,在裁決規定搬遷之日內不搬遷即使申請複議和起訴也可以強制拆遷。“正是這兩個重大改變導致了社會矛盾激化,使拆遷成了糾紛之源。”北京王才亮律師說。

  2003年7月14日,在時任全國辦公廳秘書組負責人蔡定劍教授的支持下,杭州市機械工業學校退休教師劉進成發起、金奎喜律師等116人聯名建言全國人大對拆遷條例進行違憲審查。

  2007年3月,全國人大通過了《物權法》,引發修正拆遷制度的第二次浪潮。

  隨著土地財政日益豐厚,引起各地暴力拆遷猖獗,血案頻發。2009年11月13日,成都市金牛區的拆遷,引發了唐福珍自焚的血案。2009年12月7日,北大法學院5位教授向全國人大常委會發出建議書,第三次提出修改拆遷條例。

  好政策被秘而不宣

  為了防止暴力拆遷血案的頻繁發生,5月15日,國務院辦公廳發出緊急通知要求:“對於程序不合法、補償不到位、被拆遷人居住條件未得到保障以及未制訂應急預案的,一律不得實施強制拆遷。因工作不力引發徵地拆遷惡性事件,有關領導和直接責任人將被追究責任。”國土部亦發出通知,要求進一步做好徵地管理工作,力圖防止和減少新的徵地拆遷矛盾。

  但此後,仍有很多地方實施突擊拆遷,暴力拆遷。

  王才亮律師說,更值得注意的是,國務院辦公廳《緊急通知》僅見新聞通稿,在官方網站上並無全文公布。這讓他感到疑惑,“較好的有關徵地拆遷的規定為何秘而不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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