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貼士
購買經適房申請條件
供應對象認定標準: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無房(無房屋產權)或現人均住房建築面積未達到本市人均住房建築面積60%的家庭,可申請購買一套經濟適用住房。
1、家庭人均年收入未達到市統計局向社會公布的上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標準的本市城鎮居民家庭;
2、家庭年收入未達到上一條標準的進城務工農村家庭以及外地來渝常駐人員;
3、駐渝部隊和人武部、預備役部隊等符合購房條件的人員。
經適房交易限制:
不滿5年禁上市 只能賣給政府
最新的《重慶市經濟適用住房管理暫行辦法》規定,購買經濟適用住房不滿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但購房人因各種原因確需轉讓經濟適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價格進行回購。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滿5年,購房人要出售經濟適用住房的,政府可優先回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