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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光裕資本操作網絡 |
中評社北京7月31日電/14年,當黃光裕聽到自己的刑期時,難以接受。他提起了上訴。
他換掉了之前一審的“黃金律師團”,委托新的律師召集了國內非常有權威的一些法學家召開了一次“圓桌會議”,來為自己的罪名進行分析,並形成了一份報告上交到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下稱二中院)。
現在,他的律師團陣容已經變成了漢鼎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呂國玉,北京市東衛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張世國,北京市創世律師事務所主任李默等。
黃光裕也即將迎來二審。
知情人士告訴經濟觀察報,黃光裕案二審將在8月上旬通過不開庭審理的方式宣判。北京二中院相關負責人稱無最新情況通報。
更換律師
5月18日,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黃光裕因犯非法經營罪、內幕交易罪和單位行賄罪,三罪並罰,被判處有期徒刑14年,並處罰金6億元,沒收財產2億元。而牽涉其中的“中關村科技”董事長許鐘民則因內幕交易、洩露內幕信息罪 (從犯)以及單位行賄罪,獲刑3年。黃光裕之妻杜鵑因內幕交易罪獲刑3年6個月。
當日上午,一審結果出來之後,黃光裕的辯護律師楊照東在一幫媒體的“圍追堵截”下對媒體撇下一句“判決有點重,超出了我們的預期”。
當有記者問到楊照東之前的預期,楊照東無奈地搖了一下頭:“算了,還是不說了,都這樣了。”據知情人士稱,黃光裕和其律師原先的判斷都是在8年左右,與後來的14年相去甚遠。面對14年刑期,黃光裕難以接受,“判得太重,定性存在嚴重錯誤,對這種判決不服”。業內律師也稱,楊照東雖然在業界的水平很高,而且也對這個案子做了充分的準備,但是從判決結果來看,法院並沒有采納其觀點,而是檢察院的觀點采信得比較多。
黃光裕對一審判決的 “不服”主要有幾點:黃對內幕交易罪、非法經營罪兩項罪名的定性存在異議;其次,在行賄罪中,關於一審法院認定的鵬潤公司的行賄,黃不予認可;第三,對於內幕交易罪,黃堅持無罪,即使有罪,黃也表示量刑過重;在罰金方面,黃同樣認為判決過重。
由此,一審後黃光裕的律師悄然發生了變化。
案發之後,為了爭取好結果,黃光裕邀請了兩大著名刑辯律師田文昌和楊照東,但是結果讓黃光裕感到不是很滿意。據悉,在其案發後,其家人收到了數百家律師事務所的“主動請纓”,希望成為黃光裕的代理律師。其後,黃光裕選定了京都律師事務所合夥人楊照東,楊此前還代理過浙江億萬富翁吳英涉嫌非法集資一案。據楊照東稱,黃光裕之所以找到京都律師事務所,主要是因為京都所在業內的成績,還有就是田文昌以及他本人的水平得到了黃光裕的認可。
“黃光裕之前的心理預期是十年以下,楊照東也曾對其這麼分析,但一審結果成為黃光裕最差的預期。”接近案情人士透露,由於這種超出黃光裕預期的一審判決直接造成了其律師陣容的變化。在上訴過程中,田文昌和楊照東二者已經淡出黃光裕一案,負責二審的律師另有其人。
7月29日,楊照東稱,自己已經脫離黃光裕一案,不再繼續參與此案的二審,並表示對案件二審的進展不清楚,但並未透露具體原因。
記者獲知,黃光裕二審方面的律師團陣容已經變成了漢鼎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呂國玉,北京市東衛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張世國,北京市創世律師事務所主任李默等。呂國玉在刑事訴訟方面亦有豐富的實踐經驗;而張世國則同樣代理過吳英案。
依據程序,二審判決的具體時間很有可能是在8月上旬。按照我國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二審的審理周期最長為兩個半月,自5月27日算起,黃光裕案二審 8月上旬應該審理完結。一位法院的內部人士稱,刑事案件中,若對一審判決認定的事實、證據沒有爭議等情形可以使用簡化審理,二審法院在審查案卷材料的基礎上,以不開庭的方式審理。
“現在已經形成了初步意見,正在上報,二審將會以不開庭直接宣判的形式進行。”上述接近案件的知情人士稱,黃光裕本人對二審判決充滿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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