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8月6日電/8月6日消息,據媒體報道,國美電器已委托貝克.麥堅時(BAKER MCKENZIE)律師事務所上訴至香港高等法院,要求大股東黃光裕就2008年回購公司股份時,被指違反公司董事的信托責任及信任行為,向國美作出賠償。
鳳凰網科技報道,代表律師貝克.麥堅時在起訴書中提出,黃光裕在2008年1、2月間進行的股份回購,被指控違反公司董事的信托責任(damage for breach of fiduciary duty),違反了信任原則(damage for breach of trust),在交易中謀取利潤而損害了國美公司的利益,須作出賠償。代表律師還指出,黃光裕也須為這些指控對公司帶來的不良後果作出賠償,並須支付相關款項產生的利息,以及訴訟費用。
這項上訴基於香港證監會去年8月向香港高等法院作出的指控。證監會認為,黃光裕及其妻杜鵑策劃國美電器在2008年1月22日至2008年2月5日期間,回購1.298億股份,總值約22億港元,目的是以國美電器的公司資金購買本來由黃持有的國美電器股份,並將售股所得款項向一家財務機構償還一筆24億港元的私人貸款。
香港證監會還認為上述股份回購涉及詐騙,是黃光裕為自己謀取更大利潤,對國美電器的財政狀況造成了負面影響,令國美電器及其股東損失約16億港元。證監會表示,在尋求法律方式恢復回購交易前的狀況,或由黃光裕向國美電器支付賠償。
香港高等法院自去年8月起向黃光裕發出強制令,凍結他和杜鵑及兩家相關公司耀冠控股有限公司及光輝集團的資產,包括約7.79億股國美電器股份,涉及金額達16.55億港元。
證監會則從去年9月開始,向當時身處內地的黃光裕及其妻子杜鵑送達有關的法律程序文件。證監會方面表示,為協助法院文件送達,一直與內地機關保持著聯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