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黃光裕案二審一錘定音之際,國美爭奪戰則會可能因杜鵑複出而產生新的變數。
在被捕之前,杜鵑長期在香港主管黃家資產投資,精明幹練,英語熟練,對公司管理層也頗有影響力。如果杜鵑複出,將會強化黃光裕在這場爭奪中的操作能力。
一個星期之前,8月23日晚間,國美電器在港交所發布“股東特別大會通告”,屆時的股東特別大會將圍繞以下內容進行表決,包括重選竺稼、Ian Andrew Reynolds和王勵弘三位來自貝恩資本的代表為公司非執行董事,以及大股東提出的五項決議案。
其中的五項決議案是,8月5日,執股34%的國美電器第一大股東黃光裕,通過其控股的Shinning Crown,提出舉行臨時股東大會動議,要求撤銷2010年股東周年大會上通過的配發、發行及買賣公司股權的一般授權。此外,黃光裕亦要求投票撤銷陳曉的國美執行董事及董事局主席職務、撤消孫一丁的公司執行董事職務,但保留公司行政副總裁一職,同時提名鄒曉春、黃燕虹為公司執行董事,前者是中關村科技副董事長鄒曉春,後者是黃的胞妹。
黃光裕“宣戰”之後,與國美管理層和董事會之間展開了輿論戰、業績戰。8月23日國美中期報告之後,黃光裕家族還動用數億資金增持股份,以便貝恩轉股後的股權不被攤薄。
對於董事的身份,杜鵑已無法企及。2008年12月,黃光裕在接受公安機關調查期間,杜鵑辭去了國美董事職務。
如今,杜鵑雖然獲緩刑,仍是帶罪之身。根據中國公司法規定,因貪污、賄賂、侵占財產、挪用財產或者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被判處刑罰,執行期滿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剝奪政治權利,執行期滿未逾五年,不得擔任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杜鵑犯內幕交易罪,符合法定的禁止情形。
儘管如此,杜鵑仍然有望在幕前幕後為在監獄服刑的黃光裕代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