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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日報》在第二版顯著位置刊發了這篇文章。 |
中評社北京9月5日電/光明日報發表評論文章說,在深圳政治改革經驗帶來的期待之中,尤其是關於政府權力的劃分方面,有些認識較為模糊,甚至有混淆概念、盲目比附之嫌。比如,有人會認為決策權、執行權、監督權的三分,類似於西方政治中的“三權分立”,但範圍有限,不夠清晰。這種簡單的比較,著重於形式,忽略實質內容,很容易產生誤會。究其根源,原因在於此類觀點沒有分清社會主義民主與資本主義民主的界限,硬用西方的概念套中國政治發展的現實。
文章內容如下:
今年是深圳經濟特區成立30周年。30年來,深圳憑著“殺出一條血路”的膽略和勇氣,在經濟改革中先行先試、挺立潮頭,使小漁村變成了大都會。與此同時,深圳在政治改革上也多有嘗試。30年中,深圳實行了多輪行政制度的改革,取得了顯著效果。2004年,深圳在全國率先啟動改革,在文化、交通、城管等部門實行了大部制。2009年,深圳政治改革再進一步,全市政府機構從46個大幅減少到31個,並按照決策權、執行權、監督權既相互制約又相互協調的思路,重新調整了行政設置。
在紀念深圳經濟改革30年之際,深圳在政治改革方面的作為也頗受人關注。很多人認為,深圳不僅是經濟改革的急先鋒,也是政治改革的試驗田。毫無疑問,從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發展的廣闊視野來看,深圳在政府機構設置、權力劃分、人員配置等方面的改革嘗試,為拓寬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之路,積累了點滴經驗,提供了寶貴借鑒。就此而言,30年來,深圳經驗不僅是“經濟”的,也是“政治”的。
不過,在深圳政治改革經驗帶來的期待之中,尤其是關於政府權力的劃分方面,有些認識較為模糊,甚至有混淆概念、盲目比附之嫌。比如,有人會認為決策權、執行權、監督權的三分,類似於西方政治中的“三權分立”,但範圍有限,不夠清晰。這種簡單的比較,著重於形式,忽略實質內容,很容易產生誤會。究其根源,原因在於此類觀點沒有分清社會主義民主與資本主義民主的界限,硬用西方的概念套中國政治發展的現實。
基於現實政治問題,作一些比較研究並無不可,但前提是要劃清兩種民主的根本性質;否則,就難免張冠李戴,得出不當結論。
首先,在回答“由誰統治”這個問題上,社會主義民主與資本主義民主有著截然不同的答案。社會主義民主,堅持實行人民民主專政,真正實現了人民當家作主,既在人民內部實行最廣泛的民主,又依法對極少數敵人實行最有效的專政;而資本主義民主則是少數人的民主,局限在資產階級內部,本質上就是為了保護生產資料私有制、實現和保障資產階級利益。這種“國體”上的差別至關重要,體現了民主政治鮮明的階級性。因而,如果有人在沒有認清“誰來統治”這個問題之前就去討論具體政治問題的是非,必定是盲人摸象,錯漏百出。
其次,社會主義民主與資本主義民主在“如何統治”的問題上也大相徑庭。社會主義民主堅持人民代表大會這一根本政治制度,充分保證了人民當家作主的主體地位,充分發揮了人民群眾的主人翁精神;而資本主義民主雖然也標榜“主權在民”、“人人平等”,但在私有制條件下,不論制度形式如何變換,其實質仍然是少數人的輪流坐莊。這種政體上的差異,是我們觀察現實的重要背景,倘若抽掉,必會導致偏頗以至荒謬的判斷。
另外,除開國體和政體上的區別,社會主義民主和資本主義民主在政黨制度、民族關係和基層民主等問題上皆有顯著差異,同樣不可忽略。所有這些不同之處,都是我們進行抉擇和改革的基石。無論是一個地方的試點也好,還是全局性的嘗試也罷,都應基於對兩種不同性質民主的清晰區分和判斷之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