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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CFA將於9月12日正式生效,“陸委會”強調這是兩岸共創雙贏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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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評社台北9月11日電/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將於9月12日正式生效後,“陸委會”表示,20年前的9月12日,兩岸打破長久對立、互不往來僵局,簽署“金門協議”,20年後的ECFA則是共創雙贏。
中央社報道,“陸委會”指出,20年前,兩岸基於人道安全考量、擱置政治爭議,在金門磋商兩岸刑事犯和刑事嫌疑犯海上遣返事宜,事後雙方在1990年的9月12日簽署“金門協議”。
“陸委會”說,這一協議為兩岸良性互動奠定基礎,也開創了兩岸“以協商代替對抗”的歷史新機。
自從海基會與海協會恢復制度化協商2年多來,“陸委會”表示,雙方已陸續簽署14項協議並達成1項共識(陸資來台),讓兩岸經貿往來回歸制度化的運作,也促使兩岸關係步入互信、互利的發展正軌。
尤其,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的簽署,更說明只要雙方秉持“正視現實、開創未來;擱置爭議、追求雙贏”的原則,兩岸絕對有足夠的智慧,求同存異、共創雙贏,為兩岸人民謀求最大的福祉。
“陸委會”在10日授權海基會與海協會聯繫,發函通知台方已完成ECFA和“智慧財產權保護合作協議”相關法定程序,海協會上午收到海基會通知後,隨即函覆大陸也完成相關準備程序並著手換文,雙方還同意ECFA於12日正式生效。
“陸委會”表示,除了海關進口稅則部分稅則修正草案依兩岸協議自2011年1月1日施行外,與2項協議有關的配套法規如商標法、專利法、植物品種及種苗法修正草案,將和ECFA一樣於9月12日起同步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