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推測從另一數據亦可以得到印證。社科院世界宗教研究所所做的《中國基督教入戶問卷調查報告》顯示,有67.9%的基督徒在“依法登記場所”進行宗教活動,20.2%的基督徒在“未登記場所”進行宗教活動,在“朋友家”進行宗教活動的基督徒有26.7%,在“自己家”進行宗教活動的基督徒占22.4%(此項可以多選,故總和超過100%)。
因為全國“兩會”所統計的55000個堂點是依法登記的,而在依法登記場所活動的基督徒人數是在未登記活動場所人數的3.4倍,以此估算,即還有約16000個未登記的堂點。據此,李凡認為,保守估計,大陸應該有七萬到八萬個基督教堂點。
“當然,嚴格來說,每一個家庭教會(house church)都應該算作一個教堂。”李凡說。如果按這樣標準統計,教堂的數量將巨大得多。而且,現實的問題是,家庭教會的數量根本無法統計。另外根據信德文化資料研究所的資料統計,大陸地區還有近6000座天主教堂或祈禱所。
疏漏從何而來
大陸基督教界從1950年開展了宗教“自治、自養、自傳”的“三自”愛國運動,成立了中國基督教三自愛國運動委員會。由於觀念上過於強調教會的政治功能,所以從一開始,就有一些基督徒不認可“三自運動”的一些理念,於是,“三自教會”之外的地下傳教活動開始在大陸興起。
改革開放以來,中國基督教信教人數大幅增長,家庭教會相應激增。按照《宗教事務條例》的規定,宗教團體的成立應當依照《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的規定辦理登記,但一個公開的事實是,這些家庭教會絕大多數沒有按規定登記,並不具備合法性。
中國社會科學院農村發展研究所社會問題研究中心主任于建嶸在調研中發現,越來越多的家庭教會建立了自己的教堂,“為了回避行政管理,他們在之前並不會申明要建教堂,只是說要蓋一個普通的房子。你從外觀上也不易辨識出那是一座教堂。”于建嶸介紹說,各地家庭教會的活動場所早已不限於家庭,除了自己建教堂,也會租用或購買寫字樓,甚至是工廠的舊廠房來當作教堂。這些教堂顯然無法納入官方的統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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