諾貝爾和平獎作為西方的政治工具,在干涉別國內政中扮演了不光彩的角色。下面的6個案例充分說明了這一點。
一、薩哈羅夫(1975年)
上世紀60年代中期以後,蘇聯國力大幅增長;美國則由於長期陷於越戰和深受石油危機衝擊,國力受損,不得不向蘇聯提出裁軍談判倡議,同時,加大人權外交力度,突出道德攻勢。在這一背景下,薩哈羅夫提出主張禁止核武器以及核試驗,積極宣傳綠色環保理念,提出“和平、進步、人權”思想,受到西方世界高度評價。1968年,薩哈羅夫在《紐約時報》發表文章,呼籲建立一個民主、多元、人道的社會。該文被研究者稱為“蘇聯集權制度的判決書”,被複印流傳1800多萬份。薩哈羅夫因此從蘇聯社會主義勞動英雄變成了蘇聯人權運動領袖。
安德烈.德米特裡耶維奇.薩哈羅夫(1921年5月21日—1989年12月14日),蘇聯氫彈之父。出生於莫斯科一個知識分子家庭,畢業於莫斯科大學。1948年,薩哈羅夫被選拔參與代號為“阿扎瑪斯16號”的氫彈研製項目。他反對進行大氣核試驗,響應美國提出的裁軍倡議。1975年,薩哈羅夫獲得諾貝爾和平獎。1989年,因心臟病突發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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