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競賽監督委員會商議,楊淑君的做法屬於“故意作弊”,嚴重違反了比賽規則,應判“違規敗”。中華台北隊向競賽監督委員會提出的申訴也被駁回。
但中華台北隊始終質疑,既然電子護具不合格,為何能通過兩道檢錄?按照楊淑君和教練劉聰達的說法,楊淑君在通過第一道檢錄時,因為第一雙電子腳套感應不靈,便換了事先準備的另一雙,連續兩道檢錄都通過了,沒有發現任何問題。
梁振錫告訴記者,世跆聯詢問了當時負責檢錄的工作人員,這名工作人員清楚地記得,楊淑君當時穿的電子腳套的確是舊款的,腳踝部位是黑色絨布,沒有任何附加物,如果當時就貼有感應芯片,應該略帶閃光,不會看不出來。
而通過兩道檢錄後,距離運動員上場比賽還有一段時間。梁振錫認為,運動員有機會在這個空當作弊,因為感應芯片隨便放在口袋裡一般很難被發現。技術工程師在賽場上進行第三道檢查,就是為了防止運動員趁機作弊。
爭議三:楊淑君為什麼“意圖作弊”?
比賽前夕,記者採訪楊淑君時曾問過,能否適應使用電子護具的比賽,楊淑君當時回答:“很好,電子護具比人工計分更公平。”令人惋惜的是,言猶在耳,卻發生了“不公平”的違規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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