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2月29日電/中國國務院新聞辦29日發表的《中國的反腐敗和廉政建設》白皮書指出,中國政府逐步加大以行政首長為重點的行政問責力度,2009年,共對7036名領導幹部進行了問責。
白皮書說,中國政府逐步加大以行政首長為重點的行政問責力度,糾正執法不公、違法行政和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政不作為亂作為等行為,對給國家利益、公共利益和公民合法權益造成嚴重損害的,依法依紀嚴肅追究責任。
白皮書指出,2009年發布《關於實行黨政領導幹部問責的暫行規定》,明確規定有決策嚴重失誤、工作失職、管理監督不力等造成重大損失或惡劣影響的7種行為的,必須進行問責。2009年,共對7036名領導幹部進行了問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