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月3日電/為加強對法院立案和信訪工作的監督,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引進外部監督機制,元旦前夕聘請18名律師擔任立案信訪窗口監督員。
新華網報道,據廣東高院介紹,這些監督員由廣東省律師協會組織推薦,由廣東高院聘任,聘期為一屆2年,首批監督員共18名。受聘律師將對全省立案信訪窗口及其工作人員進行監督,聽取律師界和當事人對法院立案信訪窗口工作的意見,並將相關情況及時反饋給廣東高院,定期對法院立案信訪窗口提出積極合理的動議。監督範圍包括有無按規定統一著裝上崗、有無對群眾態度生硬、有無故意拖延影響辦案效率、有無違反“五個嚴禁”規定等十個方面。
廣東省律師協會會長歐永良表示,這是法院對律師的專業水平、職業道德的肯定,我們將履行好法律工作者的職責,以維護司法公正、社會和諧為己任,做好監督員。
廣東高院副院長淩祁漫說,立案信訪窗口是人民群眾到法院表達訴求的窗口,直接與當事人和律師接觸,直接關係到老百姓的切身利益,所以我們用3年時間在全省法院建立起了立案信訪大廳。工作成效如何,當事人和代理律師是最有發言權的。聘任立案信訪窗口監督員,就是為了不斷完善法院的外部監督機制,不斷推動法院立案信訪窗口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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