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田水利將有改觀
據了解,水利資金投入包括中央財政撥款、地方配套資金、銀團貸款和社會資金等方式。其中以中央財政預算專項資金為主。該專項資金大多集中投放,由中央財政預算內資金直接給水利部,由水利部二級分配給各省水利廳,最後落實至縣市水利局。
在農村中小型水利工程建設上,資金來源基本來自中央財政。中國社科院農村發展研究所研究員李國祥指出,由於存在資金回收方面的困難,社會資金和銀行信貸均不願涉足此領域。
正緣於此,受訪專家認為,從土地出讓金中提取10%用於農田水利建設的規定,具有較重大的意義。彭真懷認為,此規定將促使中央政府導向性和地方責任感的結合,會使水利設施“補課”工作很快向前推進。
年用水限量6700億噸
據透露,根據“一號文件”,未來幾年,全國年用水總量將力爭控制在6700億噸以內。按照中央部署,要實行最嚴格的水資源管理制度。比如,確立資源開發利用控制紅線,嚴格取水許可審批管理,對取用水總量已達到或超過控制指標的地區,暫停審批建設項目新增取水。同時,嚴格地下水管理和保護,盡快核定並公布禁采和限采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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