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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表:2011:樓市調控“四大焦點”。新華社發 |
中評社北京1月14日電/新華網報道,這是一輪力度前所未有的調控:2010年,針對部分城市房價過快上漲,一年之內中央政府3次出台調控措施,動用政策工具之多,歷史罕見。
這是一輪任務繁重的調控:要解決房價過快上漲的現實問題,必須面對房地產市場積重難返的歷史問題,還有複雜變幻的國內外經濟運行大環境帶來的諸多不確定性因素。
2011年,繼續堅定不移推進房地產市場調控,努力使房價穩定在合理的價位,這是人民的心願、政府的承諾。新的一年為何繼續實行“最嚴格的調控”措施?記者就此問題採訪了權威部門及有關人士。
一問:房價過快上漲得到遏制了嗎?
這是一幅2010年房價走勢圖:70個大中城市房價從同比漲幅來看,走出了一條先揚後抑的曲線。
年初一路飛揚,4月達到頂峰,漲幅達到12.8%。自4月份國務院調控措施出台後,漲幅逐步回落:從5月份的12.4%,6月份的11.4%,7月份的10.3%降至8月份的9.3%,9月份的9.1%,10月份的8.6%,再到11月份的7.7%。
從環比漲幅來看,有升有降。自6月份開始,連續3個月零增長,市場陷入觀望。進入9月,環比開始小幅上漲,到11月,環比上漲為0.3%。
從這些數據可以看出,房價過快上漲的趨勢得到了一定程度的遏制,這是調控政策作用的結果。
“遏制部分城市房價過快上漲”。這是2010年房地產市場調控的主要目標。當年1月,國務院辦公廳發出《關於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4月17日,《國務院關於堅決遏制部分城市房價過快上漲的通知》出台,9月底,為了鞏固房地產市場調控成果,國家有關部委又出台五項措施,強化政策落實力度。
從建立考核問責機制到實行更為嚴格的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嚴格限制各種名目的炒房和投機性購房;從增加住房有效供給到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加強市場監管等,2010年調控幾乎動用了各種可用的政策工具,從信貸政策、住房保障政策、土地政策、預售制度、行政監管等方面作了進一步規定,力度之大前所未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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