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月25日電/正在召開的今年廣東省的兩會上,如果《廣東省2011年省級部門預算草案》獲得通過,那麼8所機關幼兒園將獲6863萬元財政資金補貼。一時間,“財政供養機關幼兒園”事件引起公眾質疑。
財政資金補貼機關幼兒園
《新京報》報道,廣東省人大代表人手一本的《廣東省2011年省級部門預算草案》顯示,廣東省委幼兒園、省公安廳、文化廳、科技廳、衛生廳、科學院幼兒園以及廣東育才幼兒園一院、二院8所機關附屬幼兒園,一年所獲財政預算撥款6863萬元。該草案顯示,去年財政資金為這8所幼兒園共支出5731萬元。
據了解,這8所機關幼兒園大多位於所屬機關大院內部,而在讀學生多為機關工作人員子女。一位孩子就讀機關幼兒園的家長表示,機關幼兒園一般都是優先滿足所屬機關工作人員幼兒入園需要,生源有餘才接收社會幼兒,且被接收者一般要交納1萬多到3萬元不等的“贊助費”。
質疑者認為是權力自肥
消息一出,質疑聲隨之而來。
有網民認為,公僕拿納稅人的錢為自己的孩子服務,明顯是權力自肥。還有網民稱,廣州有幾千所幼兒園,為什麼財政只撥款給這幾所機關幼兒園?
廣東省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辛瀑說,對幼兒園享受公共財政撥款,還需回答:幼兒園是不是公開向社會招生?“公共財政是面向大眾的,用公共財政辦幼兒園,就應該面向社會大眾招生,假如不是這樣,它的合理性就值得懷疑。”
廣州曾發生類似事情
近三年來,廣東地方兩會每年都會遇到這個話題。公眾質疑聲並沒有因“事業單位享有財政預算安排沒有不妥”的解釋而停止。
早在7年前,就有廣東省人大代表提出質疑,用省級財政供養幼兒園極為不合理。2009年,有人發現9所廣州市屬機關幼兒園,每年從廣州市財政預算中“切”得6000萬元。
廣東省政協委員吳翰、吳潭偉調查,廣東省享受財政預算全額和差額撥款的幼兒園約410所,不到總數的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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