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2月1日電/1月19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2011年春節前為全國8600多萬城鄉困難群眾發放104億元的一次性生活補貼,補助資金全部由中央財政負擔。
新華網報道,這是繼2009年春節前中央財政首次以一次性補貼形式為困難群眾發放生活補貼之後,第二次以這種形式為全國城鄉困難群眾發放春節“紅包”。
不過,與兩年前發放補貼旨在應對國際金融危機、進一步擴大內需相比,今年中央再發春節補貼則是重在緩解近期物價上漲給低收入群體帶來的生活壓力。
根據國務院部署,此次發放一次性生活補貼的標準為城市低保對象每人150元,農村低保和五保對象每人100元,享受國家撫恤補助的優撫對象和新中國成立前入黨的農村老黨員、未享受離退休待遇的城鎮老黨員每人180元。全國將有8600多萬群眾受惠。
財政部透露,截至1月31日12時,各地已為8597.4萬補貼對象發放了春節生活補貼,占應發補貼對象的99%,已發放補貼資金102.4億元。除了西藏自治區考慮到藏族同胞的民族習慣,要求各地在藏歷新年(3月5日)前將生活補貼發放到位,以及個別邊遠地區難以短時間內發放到人外,全國其餘地方均能於春節前將生活補貼發放到位。
中央:全程監管資金發放 嚴禁擠占挪用
104億元生活補貼資金,寄托著黨中央和國務院對全國8600多萬困難群體的春節關懷。為了確保資金能及時發放到困難群眾手中,財政部和民政部等有關部門採取了哪些措施監管資金去向?
財政部有關負責人告訴記者,國務院常務會議召開後,財政部、民政部在19日當天就下發了《關於下達2011年城鄉困難群眾生活補貼補助資金的通知》和《關於下達2011年優撫對象等人員生活補貼資金的通知》,向各地下撥了104億元補貼資金,並要求各地及時將資金撥付到位,切實加強和規範資金的使用管理,做到資金發放公正、公平、透明,確保專款專用,嚴禁擠占挪用。
為了及時掌握各地發放進度,兩部門還從25日起建立日報告制度,要求各地每日上報已發放生活補貼的人數、資金數量等工作進展情況。
此前,為應對物價上漲對城鄉困難群眾基本生活的影響,大部分省區市出台並實施了價格臨時補貼政策,有的還自行制定了發放“兩節”慰問金和春節“餃子費”等補貼政策。104億元中央生活補貼發放後,是否會對已經出台的補貼政策產生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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