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2月25日電/陳水扁、吳淑珍夫婦涉龍潭、買官案被判刑確定,台北地檢署追繳犯罪所得及執行併科罰金刑,決定部分從扁家匯回的“海角7億”中執行,部分變賣吳淑珍被扣案的珠寶,部分拍賣扁家的不動產換現金,吳淑珍現住的人文首璽及她的裸鑽,未來都可能遭充公。
聯合晚報報道,為確保扁案後續定讞的財產刑追繳,且擔心對扁家不動產發動執行命令引發抗議,形成政治效應,台北地檢署兩度前往“最高檢”特偵組開會,達成先執行現金、有價證券,次處理吳淑珍珠寶,最後才會對扁家不動產動手的決議。
龍潭與買官案中,扁、珍共被沒收犯罪所得927萬9950.22元美金和1000萬元台幣,款項可從匯回的“海角7億”中抵扣,扁珍2人因案另共被判處併科罰金3億800萬元,檢方則要從他們被查扣的不動產及珠寶中,以拍賣方式取得現金來執行。
特偵組於偵查中2度搜索扁家,將吳淑珍珍藏的大量珠寶扣案,這些珠寶琳瑯滿目,包括從扁家友人黃芳彥西裝口袋找到的裸鑽一共13顆、紅寶戒1只、藍寶鑽戒1只、玉墜1顆、珍珠項墜1條、女表1支、鑽石耳環1付、祖母綠項鍊1條,價格不詳。
檢方表示,吳淑珍當“第一夫人”時最愛的珠寶,都已安穩放入特偵組為扁案特定租賃的銀行保管室存放,並製作贓物入庫編號存參。檢方一旦啟動執行吳淑珍珠寶的程序時,吳淑珍的珍藏就會被民眾喊價,寶物屆時即可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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