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官員曾表示,目前65%的個人所得稅來自工薪階層,與大多數國家的所得稅稅源結構有差別。而國家統計局公布的數據顯示,1月份CPI同比上漲4.9%,水、電、氣、食品、成品油漲價,房價居高不下,掣肘了民眾生活質量提高。就是被稅務部門界定為高收入者的年薪12萬元的工薪族,他們的家庭情況也千差萬別。
《北京青年報》的文章指出,適當減輕個稅負擔,有助於提高民眾尤其是中低收入階層的生活福利。上調個稅起徵點,也就是調高個稅的免征額,在這方面效果比較明顯。有人做過簡單的測算,如果個稅起徵點從現在的2000元提高到3500元,則不少人每月能夠少繳100元以上的個稅。這是能夠看得見的“收入”。個稅起徵點的上調,還能將一部分收入有所增長但只能維持基本生活的人劃在個稅徵收的范圍之外。
個稅起徵點應因“地”制宜 注重公平合理
《新華每日電訊》的一篇文章指出,直接提高個稅起徵點,不僅能提高大部分工薪階層的收入水平,進而喚醒“消費”這駕馬車,以提振我國內需,盡早擺脫外貿順差的困擾,而且在目前通脹預期的非常時期,打破常規,提高個稅起徵點,更重要的是體現中央宏觀經濟調控的智慧。
文章說,但如果這次提高個稅起徵點,與前幾次一樣“一刀切”,也就是全國實施統一的個稅扣除標準,就未免要讓人失望了。因為我國不同地區的工資收入水平具有一定差距,如果“一刀切”地全國統一個稅起徵點,不僅不符合我國的國情,而且不能體現稅收的公平與公正。所以不如將制定個稅起徵點的權限下放到地方,全面實行因“地”制宜的個稅起徵點政策。
所謂因“地”制宜,就是將全國劃分幾個徵收標準,允許各省、自治區和直轄市一級政府,參照本轄區的工資水平、CPI、社會購買力、經濟綜合發展水平以及社會保障等情況,相應劃定自己的個稅免征額,最後由國家稅務總局進行審批后,直接執行。
文章指出,倘若能實現個稅起徵點的因“地”制宜,不僅能熨平各地區間因地域間的經濟水平等差異而帶來的稅收不公平;而且也能提高制度安排的效率問題。因為如果將個稅起徵權限下放,就能省去個稅法律修改時的繁文縟節,從而加快公共政策的執行效率;此外,也符合國際慣例。譬如,在美國,個稅一般不設起徵點,允許各州依據自己的實際情況,設置個稅扣除額。
|